今年是我市“十二五规划”的起步年,开局年,也是文明单位的总考评年。新年伊始,我市各级文明单位纷纷行动起来,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根据本单位实际,积极培育“文明细胞”,着力夯实创建基础。
文明单位是由文明员工、文明家庭、文明科室(班组)、文明楼院等基本的细胞单元组成的,只有单位主要细胞的文明才能提升整个单位的文明程度。为此,从新一轮第十一届(2009—2011年度)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各级文明单位积极培育“文明细胞”,掀起了认真开展“文明细胞”的培养、表彰和激励活动的热潮。
市级文明单位龙岩市政府办公室从工作职能制订文明科室、文明家庭的评选标准,每年度表彰一次文明科室、文明家庭。市级文明单位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院龙岩分院从去年开始紧紧抓住岗位特点,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党员、员工及科室中评选“优秀红土先锋岗”、“闽西特检之星”及“文明科室”的评选,每季度评选1个“优秀红土先锋岗”、4个“闽西特检之星”(检验之星、质量之星、服务之星、文明之星)和1个“文明科室”,常年坚持,已经成为该院常态化的创建工作。国家级文明单位龙岩市公路局开展文明班站(公路站)、市级文明单位龙岩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开展“文明水文站”创建活动,都是把创建活动向基层延伸、夯实创建基础的具体体现。
“文明细胞”的培育需要发动基层单位和基层群众的参与,获得广泛的支持,又需要制定实在的激励机制进行有力保障,才能取得实在的效果。龙岩市地税局在全地税系统全面发动,在2011年开年之际即发出《关于开展龙岩市地税系统“十佳文明办税服务厅”和“十佳文明服务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明确规定了“评选对象”、“评选条件”、“评选流程”、“表彰奖励”和“活动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龙岩市地税系统‘十佳文明办税服务厅’评选标准”,要求全市地税系统服务厅及工作人员积极行动起来,全面参与,全员参与,树立“人人创品牌、个个树形象”的观念,为此该局还特别制订了奖励办法予以激励:一是对获得“双十佳”的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牌、证书,并给予物质和精神的表彰奖励(奖励办法将另外详细制订),对获得“十佳文明服务标兵”的税员给予加发一个月工资的奖励;二是对获得“十佳文明办税服务厅”称号的主管县级地税局年度绩效评估中给予加分;三是对获得“十佳文明办税服务厅”称号的单位负责人以及获得“十佳文明服务标兵”称号的个人,建议县级地税局在年度评选评优中给予优先考虑;四是对获得“十佳文明办税服务厅”称号且获得前二名的单位作为下一届省级“文明行业示范窗口”候选单位,其余作为下一届市级“文明行业示范窗口”候选单位。这一激励机制已经为文明单位创建起到了示范辐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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